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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0-11-27 16:14
来源:
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,市教师进修学院,局直各中小学(含特殊教育学校):
现将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函〔2020〕425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申报条件
严格按照省文件执行。
二、限报名额
省级教学名师推荐人选各县(市)区、市教师进修学院、局直中小学每个学段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不超过1人;
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各县(市)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超过5人,高中阶段不超过3人;市教师进修学院、局直中小学每单位推荐不得超过1人。
省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各县(市)区义务教育阶段不超过6人,高中阶段不超过3人;市教师进修学院、局直中小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。
省级骨干校长各县(市)区每个类型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;局直各中小学按遴选条件自行申报。
省级专家型校长各县(市)区、局直中小学每个类型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;局直各中小学按遴选条件自行申报。
上各层次,没有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可不推荐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要传达到每一名教师,按照广泛发动、自愿报名、择优选拔、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。
2.各县(市)区和局直各学校遴选推荐的省级骨干教师,要按照省通知要求,兼顾农村教师和音乐、体育、美术学科教师比例。
3.县(市)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各学校确定推荐人选,经各级公示无异议后,再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,市教育局将组成评审专家组,进行评审后择优向省级推荐。
各单位务于12月2日17时前,按照省厅要求的材料内容,将推荐人选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(请各县(市)区按照学段和申报类型分别包装纸质材料汇总上报),材料电子版(推荐名单汇总表按省厅要求,统一使用Excel表格)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:jz2129850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李楠,联系电话:2112165。
锦州市教育局
2020年11月27日